建設單位 | 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延安煉油廠 | 地理位置 | 延安市洛川縣交口河鎮 | ||||
項目名稱 | 氮氣站擴能改造項目 | 聯系人 | 朱文月 | ||||
項目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報告完成時間 | 2018.5.10 | ||||
項目簡介 | |||||||
延安煉油廠籌建于1986年,投產于1988年,2005年陜北石油體制重組時,更名為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延安煉油廠,是煉化板塊的骨干企業。延安煉油廠經過不斷的技術改造,目前已形成原油一次加工能力800萬噸/年,催化二次加工400萬噸/年的生產規模,配套的主要生產裝置有30萬噸/年液化氣精制、30萬噸/年氣分、10萬噸/年聚丙烯和6萬噸/年MTBE,主要產品有93#、97#汽油,-10#、0#、5#柴油,聚丙烯、液化氣等。 延安煉油廠氮氣站現共有兩套空分裝置,1000Nm3/h空分裝置2005年3月建成開工,2000Nm3/h空分裝置2007年6月建成開工。其中1000Nm3/h空分裝置設計量為1000Nm3/h,現產量700~800Nm3/h,裝置所產氮氣全部進入低壓氮氣管網;2000Nm3/h空分裝置設計量為2000Nm3/h,現產量為1500~1800Nm3/h,氮氣產品一部分進入低壓氮氣管網,另一部分低壓氮氣通過氮壓機升壓至2.5Mpa后進入高壓氮氣管網。 1000Nm3/h空分裝置液氮設計量為135L/h,現產量為120L/h左右,2000 Nm3/h空分裝置設計量為300L/h,現產量為280 L/h左右,合計產量400 L/h,換算為氮氣為258 Nm3/h(標準狀況下,1立方米液氮氣化成氣態的氮氣為646立方米)。 目前不包括間斷使用量,氮氣產用基本平衡略有盈余,若間斷耗氣量超過400Nm3/h,則采取外購液氮予以補充;若達到用氣高峰(4900Nm3/h),外購補充也無法滿足,則只能安排錯峰用氣。 延安煉油廠根據國家相關環保政策要求擬實施VOCs綜合治理項目,全部建成投運后,氮氣連續耗用量將在現有基礎上增加2253Nm3/h,用氣高峰時總量達到7153Nm3/h,繼續采用外購補充或錯峰用氣的辦法將變得相當困難,為解決根本問題,延安煉油廠擬實施氮氣站擴能改造項目。 | |||||||
現場調查人員 | 魏博、劉強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8.3.16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朱文月 | ||
現場采樣人員 | / | 現場采樣時間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噪聲、低溫 | ||||||
檢測結果 | /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1、補充措施 ⑴在設計中對擬建壓縮機廠房隔聲、吸聲等建筑設計情況,建議壓縮機廠房內墻面、屋頂使用吸聲材料。 ⑵擬建壓縮機廠房存在氮氣泄漏導致氧含量降低使巡檢人員窒息的可能,設計中應對壓縮機廠房內氧含量檢測報警裝置進行設計。 ⑶擬建液氮水浴汽化器運行過程設備表面存在低溫,設計中對設備四周安全圍擋進行設計,避免人員誤觸碰低溫設備表面,引發凍傷。 ⑷在設計中細化擬建裝置各主要生產場所照明設計,按照《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壓縮機廠房操作位高度照度標準值不小于100lx,露天裝置指示儀表等測控點高度照度標準值不低于75lx。 ⑸在設計中對現場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設置進行設計。 2、建議 ⑴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水平分析,氮氣站班長、外操工現場作業過程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超出85dB(A),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2018〕3號修訂,建議選用護聽器SNR為17~34dB的耳塞或耳罩。 ⑵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文要求,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⑶進一步細化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并保證其投入。 ⑷建議建設單位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為氮氣站補充勞動定員,將已有裝置及擬建裝置分工運行操作,減少工人接觸噪聲時間。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 意見 | 通過審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