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縣采油廠
| 地理位置 | 陜西延安市富縣和尚塬村 | ||||
項目名稱 | 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縣采油廠油泥減量化處理工程遷建項目 | 聯系人 | 石海涵 | ||||
項目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報告完成時間 | 2018.4.4 | ||||
項目簡介 | |||||||
建設項目名稱:富縣采油廠油泥減量化處理工程 建設單位: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縣采油廠 項目性質:遷建 擬建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富縣和尚塬村 項目總投資:925萬元 生產規模:年處理油泥6200t,處理時間為夏季,系統運行2-3個月,處理能力約5 t/h。 | |||||||
現場調查人員 | 任申對、陳宇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8.1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石海涵 | ||
現場采樣人員 | / | 現場采樣時間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石油蒸氣、硫化氫、三苯、非甲烷總烴、高溫、噪聲 | ||||||
檢測結果 | 類比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預計本項目在采取相應防護措施情況下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及 建議 | 本項目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1、控制危害措施 (1)該項目臥式油罐用來儲存油泥回收油,存在一定的大量泄漏風險,但油罐區未擬設置圍堰。企業應按照GBZ 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標準的要求,為貯存高危液體的油罐區油罐設置圍堰,圍堰高度應不低于0.15m,容積應不小于油罐容積。 (2)鍋爐房未擬設置一氧化碳報警器。企業應按照GBZ/T 194-2007《工作場所防止職業中毒衛生工程防護措施規范》、《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等標準的要求,為鍋爐房氣體易積聚的窩風處設置有毒氣體報警器,檢測報警點應根據 GBZ/T233-2009《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等標準的要求,設在存在、生產或使用有毒氣體的工作地點。報警儀宜采用固定式。報警值應根據有毒氣體毒性和現場實際情況至少設警報值和高報值。此外,還應配置便攜式檢測報警儀,用于檢維修作業等,防止急性中毒事件發生。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技術審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