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甘谷驛采油廠 | 地理位置 | 延長縣黑家堡鎮蓋頭坪村 | |||
項目名稱 | 原油集輸站搬遷工程 (蓋頭坪原油集輸站)項目 | 聯系人 | ||||
項目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報告完成時間 | 2015.12 | |||
項目簡介 | ||||||
建設項目名稱:甘谷驛采油廠原油集輸站搬遷工程(蓋頭坪原油集輸站)項目 建設單位: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甘谷驛采油廠 項目性質:搬遷 擬建地點:黑家堡鎮蓋頭坪村 生產規模:原油集輸規模為14×104t/a,污水處理規模為1300m3/d。 建設投資:13072.2萬元 | ||||||
現場調查人員 | 任申對、陳宇等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5.9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劉建富 | |
現場采樣人員 | / | 現場采樣時間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非甲烷總烴、苯系(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氫、二氧化硫、噪聲、煤塵、其他粉塵、一氧化碳、高溫。 | |||||
檢測結果 | 類比企業集輸站卸油工及黃油池脫水工接觸非甲烷總烴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超出限值,這兩處均為開敞式作業,卸油時即脫水 時均有大量的油氣逸出從而導致超標。 其余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結論: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⑴集輸站鍋爐房煙道灰除塵器人工掏灰作業產生較大粉塵,未設置相應的除塵設施。針對卸油口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應采取局部通風措施:在泄油崗位增設可移動式通風機,便于泄油崗位有害氣體散發,工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向進行操作。 ⑵本項目加藥過程可能會接觸到化學試劑對人體眼睛和皮膚產生刺激作用,但可研內未根據需要在加藥過程設現場急救用品及沖洗噴淋等急救設施、設備。建議在化驗室增設機械通風裝置。 ⑶ 本項目燃煤鍋爐房運行狀態下有可能會釋放一氧化碳,建議在鍋爐房按照《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23-2009)等相關要求設置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報警儀、機械通風裝置、事故通風裝置,并要求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報警儀與事故通風裝置相連鎖。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工作地點,宜采用固定式,當不具備設置固定式的條件時,應配置便攜式檢測報警儀。鍋爐房屋頂設可開閉天窗,有利于有毒有害物質排放。鍋爐房設置機械通風裝置。 ⑸本項目污油池、生活污水池清理過程中可能會接觸硫化氫,導致急性中毒,建議配備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儀。 ⑹本項目在廠區內擬設置風向標,加藥過程可能會接觸到化學試劑對人體眼睛和皮膚產生刺激作用,但可研內未根據需要在加藥過程設現場急救用品及沖洗噴淋、防護眼鏡等急救設施、設備。 ⑺本項目對污油池、生活污水處理裝置進行清理過程中可能會接觸到硫化氫,發生急性中毒,未根據需要設置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化手套、急救箱等急救用品。建議在工作場所設置防毒器具存放柜。 ⑻本項目可能會發生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氫中毒及化學性灼傷等職業病危害。建議配備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站)和人員定員。 ⑼建議制定一氧化碳中毒、化學灼傷、急性硫化氫中毒等職業中毒的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 ⑽加強化驗、取樣過程中皮膚、呼吸道職業病危害防護,采樣系統應為密封設計的采樣系統(代替開放采樣接口、樣品桶等)。實驗過程盡量使用有刻度的容器,避免過量。 ⑾建議參照《油田企業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及配備要求》(Q/SH0096-2007)、《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等要求 細化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標準。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技術審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