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興平匯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咸陽興平市 | ||||
項目名稱 | 1.5萬噸/年柴油添加劑項目 | 聯系人 | 井軍平 | ||||
項目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報告完成時間 | 2018.3.9 | ||||
項目簡介 | |||||||
興平匯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是西安萬德能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成立的一家有獨立法人的全資子公司,興平匯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主營化學添加劑、油品添加劑、脫硫劑、脫硝劑、汽柴油添加劑、阻垢劑、破乳劑、表面活性劑、助劑、催化劑、石油石化及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新材料的研發、銷售和技術服務;石油助劑的開發、生產、銷售及服務;農藥中間體的開發、生產、銷售及服務;電化學品的開發、生產、銷售及服務;化工技術、設備及儀表的開發、推廣、銷售;環保項目的技術服務及環保設備的開發;節能項目的技術服務及節能設備的開發;工業設備清洗及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經營等。 本項目為1.5萬噸/年柴油添加劑項目,主要產品為柴油添加劑(酸型、酯型),副產品硬脂酸。 | |||||||
現場調查人員 | 張明麗、劉強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8.1.24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井軍平 | ||
現場采樣人員 | / | 現場采樣時間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塵、噪聲、高溫等 | ||||||
檢測結果 | /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1、補充措施 ⑴本項目可能發生高溫中暑等事故,根據需要配備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藥品、急救處理的設施以及應急救援通訊設備、個人應急防護用品等。 ⑵企業應建立《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第十五條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企業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要求,在可能發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計相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⑷綜合倉庫中的危險化學品應根據物料性質進行分開儲存或單獨儲存。 2、建議 ⑴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的要求,企業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企業應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并按要求實施。 ⑶本項目沿用原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議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較原有生產線的變化,對各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修訂及細化。 ⑷本項目職業病事故應急預案應按照本項目實際進行細化、修訂,并制定針對高溫中暑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 ⑸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文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 意見 | 通過審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