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西北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西安經開 | ||||
項目名稱 | 康普斯壓縮機生產線調遷建設項目 | 聯系人 | 王殿賓 | ||||
項目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報告完成時間 | 2017.6 | ||||
項目簡介 | |||||||
西北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隸屬于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老廠區位于西安市幸福南路1號。 西安東方康普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為西北工業集團下屬民品子公司,現有一條70萬臺/年壓縮機生產線,生產廠房租用西北工業集團老廠區廠房。 根據西安市城市規劃,位于西安市二環沿線的工業企業將陸續實施搬遷。企業現有生產線存在生產能力不足,生產線老化產品質量不穩定等諸多問題,因此企業擬將壓縮機生產線隨西北工業集團整體搬遷進入西安兵器科技產業基地內,利用西北工業集團軍品在兵器科技產業基地已建的預留發展工房及其相關設施,搬遷原有廠區設備,并新增部分設備,提升產品生產能力和生產技術水平,建設康普斯壓縮機生產線調遷項目。 | |||||||
現場調查人員 | 魏博、高艷玲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7.3.29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王殿賓 | ||
現場采樣人員 | / | 現場采樣時間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噪聲、高溫、紫外輻射、氯化氫、電焊煙塵、其他粉塵、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錳及其化合物等 | ||||||
檢測結果 | /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1、補充措施 ⑴本項目電泳、鋯化間和乙炔氣瓶間存在可燃氣體大量泄漏的可能性,可研中提出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在設計中應同時對與報警器相連鎖的事故通風設施進行設計。 ⑵根據企業提供的主要化學物料MSDS資料,機加分廠使用的低泡清洗劑、清洗間使用的水性清洗劑,電泳、鋯化間使用的氟鋯酸、色漿、pH調節劑等對皮膚及眼均具有不同程度的刺激或腐蝕性;污水處理間需人工投加鹽酸、雙氧水,可能發生化學性皮膚及眼灼傷。建議在機加分廠錳化間、清洗間、電泳鋯化涂裝線物料投加處、污水處理間加酸崗位處設置洗眼器。 ⑶本項目電泳、鋯化間鍋爐及烘干爐運行過程可能逸散大量熱量,擬設置在廠房中部,不利于熱量擴散。在設計中考慮對設備擬設置位置進行調整,設在側墻邊通風口處;若不便于調整設備位置,應在設計中對車間通風設施進行優化,避免熱量聚積。 ⑷設計中應對現場急救藥箱的配備進行設計,并發放至各分廠。 ⑸設計中應對浴室進行設計,浴室應包括更衣室和洗浴間。 ⑹本項目機加分廠、清洗間、裝配一分廠、裝配二分廠、電泳鋯化間工人生產過程均可能接觸到油污,應對供給熱水的洗手設施進行設計。 ⑺在廠區顯著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 ⑻完善各車間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設置的設計。 ⑼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機加分廠、清洗間、裝配一分廠生產運行過程基本不產生毒害氣體,但生產中涉及的磨削液、金屬防銹劑、清洗劑等會有少量的組分逸散至作業環境中,因此建議設計中考慮各車間的全面通風,側墻設置機械通風裝置。 2、完善管理的建議 ⑴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設置及管理人員的任命須經公司文件正式下發明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及企業主要負責人需進行培訓,熟悉并掌握與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能知識。 ⑵企業應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并按要求實施。 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的要求,企業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⑷本項目事故應急預案應按照本項目實際進行細化、修訂,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總結。 ⑸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文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⑹本項目投產后應加強職工職業衛生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培訓記錄保留歸檔。 ⑺本項目現有工人2016年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職業禁忌證人員及其他需復查人員,企業應對職業禁忌證人員進行調崗,調離禁忌作業崗位;對需復查人員按要求進行復查,根據復查結果進行妥善處置。 ⑻修訂工人個人防護用發放標準,保證防護用品的配發,并對工人進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培訓,確保職工正確合理的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使其真正起到保護勞動者健康的作用,個體防護用品應選用有資質廠家生產的符合勞動安全的合格產品。 ⑼企業應進一步細化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并保證其投入。 3、其他方面建議 ⑴在設計中,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要求,結合本報告書提出的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和建議進行設計。 ⑵企業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外包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⑶企業應當在設計階段按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⑷項目建成后企業應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48號)規定,向相關部門進行職業病危害的申報。 ⑸項目在試運行30~180日內,建設單位應依法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⑹項目建成后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⑺項目運行時加強各設備設施及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本項目搬遷利舊設備較多,避免因設備設施老舊影響職業病防護效果。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 意見 | 同意通過技術審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