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西安凱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西安經開 | ||||
項目名稱 | 催化劑生產項目 | 聯系人 | 耿克偉 | ||||
項目類別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報告完成時間 | 2017.6 | ||||
項目簡介 | |||||||
西安凱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為西安凱立化工有限公司,是由西北有色金屬研究院控股的高新技術企業,成立于2002年3月。 主要從事貴金屬催化劑、貴金屬化合物、貴金屬超細和納米粉末、貴金屬回收的研究、開發和生產。已研制開發出幾十種貴金屬催化劑,主要包括鉑炭、鈀炭、釕炭、銠炭、銀炭、銥炭、氧化物和陶瓷材料載貴金屬催化劑、有機材料載貴金屬催化劑、無機鹽載貴金屬催化劑、貴金屬均相催化劑以及氣體凈化催化劑、催化燃燒催化劑等,并可以生產50多種貴金屬化合物和十多種貴金屬超細粉末和納米粉末。產品被廣泛應用于化學工業、核工業、能源工業、材料工業、電子工業、軍工、環境保護等許多領域。 受生產場地限制及企業發展需求等多方面原因影響,企業決定將生產場地由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遷入西安涇渭工業園,并于2012年初開工建設,并于2014年建成投產。2015年12月因發展的需要,公司更名為西安凱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現場調查人員 | 魏博、張成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6.3.23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耿克偉 | ||
現場采樣人員 | 成星星、劉建軍 | 現場采樣時間 | 2016.5.12~5.22 8.10~12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耿克偉 | ||
檢測人員 | 武潔梅、張娟妮、楊瓊、李煥 | 檢測時間 | 2016.5.13~31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活性炭粉塵、其他粉塵、二氧化氮、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鉑化物、乙酸、甲酸、過氧化氫、氯化氫、丙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苯、甲苯、二甲苯、甲醇、四氫呋喃、 噪聲、高溫。 | ||||||
檢測結果 | 活性炭篩分間上料工位、袋裝工位空氣中粉塵(總塵)的超限倍數檢測結果超出限值要求,經整改直接購買粒度符合要求的活性炭成品,取消篩分環節。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1、補充措施 ⑴本項目辦公室設置在綜合實驗樓二層及三層,其一層為貴金屬回收車間提純及化合物生產場所、檢測中心實驗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毒化學物質可能對上層的辦公區域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應加強通風系統日常維護,確保能夠正常運轉;若條件許可,建議將行政辦公室單獨設置。 ⑵實驗樓111和118房間承擔貴金屬前驅體制備、貴金屬絡合回收等作業,使用較大量的鹽酸、硝酸、氨、乙酸等物質,應設置洗眼器。 ⑶為各車間設置現場急救藥箱。 ⑷完善工人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建議參考本報告表6-1補充完善。 ⑸根據本次檢測結果,部分場所照度不符合標準要求,建議增加照明燈具或更換功率較大的燈具。 ⑹在廠區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⑺補充完善警示標識,建議參考報告表8-1進行設置。 ⑻目前溶料間采用控制進入時間的方式,使工人避開罩內毒物濃度較高的時候進行作業,但若通風系統運行不良時,罩內毒物不能有效排出,工人進入密閉通風罩內作業仍存較大隱患,因此建議為工位配備供氣式呼吸器,氣源由生產線小型空壓機空氣管道接入經導管送至呼吸器,工人進入密閉罩時佩戴呼吸器進行作業。 2、建議 ⑴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的建設項目,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要求,應設置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⑵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文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⑶加強對工人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記錄保留歸檔。 ⑷企業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⑸企業應盡快向經開區安監局進行職業病危害申報,并取得職業病危害申報回執。 ⑹根據本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結合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評審 | ||||||